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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小区增设电梯又有新政策,看看你那里符合条件吗?
 

随着社会的发展,电梯成为了住宅小区必备的配套设施,但还有很多老旧小区没有电梯,平时上下楼成为业主们一大难题和心病。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2016年,市住建、财政、公安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了《绵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意见》,让老旧小区增设电梯正式合法化。

广厦景园作为我区老旧小区的典型代表,修建于2000年,分为A B C 三个区,居住人群多为老年人,每天爬楼梯,成为了老人们最为头痛的问题。去年六月份,广厦景园A区十一单元的业主们,在征求了绝大部分的业主同意后,自发组织起来加装电梯,今年年初,广厦景园第一部电梯顺利投入使用。

业主梁明贵:“原来我们走楼梯提点东西都要歇口气,现在安了电梯,我们直接把东西放在电梯里就上去了。”

据了解,该单元共有十八户业主,除去一楼的三户业主外,十五户业主中有十二户都同意安装电梯,共投入资金三十余万元,每户业主根据居住的楼层来决定投入资金的多少。加装电梯除了需要征求业主同意外,还要考虑加装的位置。

业主 陈凯:“整个单元的业主都必须同意,如果有一户不同意,都建不起来。因为安装电梯,就是对原来的结构进行改造,必然会对低楼层或对电梯没有需求的户主造成影响,如果不解决这些问题肯定安装不成。”

老旧小区安装电梯出新规啦!

近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2019年—2021年)的指导意见》,新指导意见对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条件、程序和资金来源进行了进一步简化和明确。

降低门槛:

2/3业主同意,其他无异议即可

在增设条件上,《意见》对2015年印发的《四川省既有建筑电梯增设指导意见》中电梯增设条件需“经增设电梯梯号全体业主住户同意”这一门槛降低,明确经本梯号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其他业主无异议即可增设电梯。

简化程序:

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制

该意见对电梯增设建设程序也进行了简化,除了建设工程规划审查、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施工阶段质量安全管控、竣工验收和使用登记等必要程序外,《意见》明确增设电梯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即电梯增设安装施工前,实施主体或代理单位向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告知承诺方式即可完成施工许可申报,承诺在施工安装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明确计划开、竣工时间。新政策一出,大部分业主都期望安装电梯,解决上下楼梯带来的不便。

业主何居娴:“可以,老年人行动不方便,安装了电梯对我们来说非常方便,所以我们很赞成安电梯。”

业主王华丽:“因为我住在一楼的,安不安电梯对我影响都不大,他们要安,我也不反对。”

资金以业主自筹为主

除了加装的要求和流程外,资金方面也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意见》明确增设电梯所需建设资金、运营维护资金由业主自筹为主。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充分协商后按认可比例共同出资,有条件的地方公积金管理机构可根据资金使用情况,支持相关业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电梯增设。在经专有部分占该梯位住宅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时,相关业主可按有关规定要求申请使用相关受益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来源:安州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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